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内蒙古吉兰泰盐场成立于1953年,是内蒙古三大盐场之一,是集制盐、盐化工、生物制药三大产业于一体的现代化盐化集团,改制后现为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。吉兰泰盐场共有员工5000多人,总资产42亿元,年销售收入18亿元,上缴税金3亿元,进入我国轻工企业200强。盐场是我国最大的机械化湖盐场、湖盐区,是我国最大的碘盐加工基地和最大的天然胡萝卜素生产基地,是国内第一座大型湖盐生产基地。企业先后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统计局认定为“全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”、“中国行业50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第一名”、“中国50家最大工业企业”、“轻工200强企业”,并荣获“全国文明单位”、“全国普法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园绿化先进单位”、“全国环保先进单位”等近百项殊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