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内蒙古吉兰泰盐场成立于1953年,是内蒙古三大盐场之一,是集制盐、盐化工、生物制药三大产业于一体的现代化盐化集团,改制后现为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。吉兰泰盐场共有员工5000多人,总资产42亿元,年销售收入18亿元,上缴税金3亿元,进入我国轻工企业200强。盐场是我国最大的机械化湖盐场、湖盐区,是我国最大的碘盐加工基地和最大的天然胡萝卜素生产基地,是国内第一座大型湖盐生产基地。企业先后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统计局认定为“全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”、“中国行业50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第一名”、“中国50家最大工业企业”、“轻工200强企业”,并荣获“全国文明单位”、“全国普法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园绿化先进单位”、“全国环保先进单位”等近百项殊荣。